見家長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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見家長了
收集私生飯騷擾顧西白的證據並不是件容易的事。酒店監控有些只保留一個月,再往之前日期的就查不到了。加上私生飯的反偵察意識也強,即使在大夏天也能把自己裹得嚴嚴實實的,怕是親媽來了都認不出。
我不得不向領導訴苦,聽了我的簡報,他只是擡了擡眼皮,問道:“我以為你們做審計工作的人都有著超乎尋常的耐心,難道是我高看你了?”
激將法?如果我還是二十出頭的年紀,大概很是受用。
見我沒有反應,他又說:“把你當年在豬圈數豬、在庫房數螺絲釘的耐力拿出來一半,這事就成了。另外,你何必糾結那些拿不到的證據,有的證據是可以……”
“私生飯跟蹤顧西白,我就跟蹤私生飯!”我腦子火速轉了轉,搶答道。我思來想去也只有這個辦法可操作性強又回報率極高。
領導得意地笑了笑,大約是覺得我孺子可教。
緊趕慢趕,總算趕上了鄭家的晚飯。我以為只是單純陪老人家吃個飯,沒想到鄭司農的大姐和姐夫都來了,我心下一驚,這……不等於官宣?
相比於我接觸過的四十多歲的女性,大姐鄭曉藝更顯精致。不知是天生麗質還是得益於新興科技,她臉上的膠原蛋白更勝一籌。大約是從商的緣故,舉手投足間也盡顯女強人的氣質。
在鄭司農的介紹下,我畢恭畢敬地喊了聲“姐姐”和“姐夫”。
老人家很是高興,大約是在清醒狀態,沒有喊我“知知”,說是以後都喊我“夏夏”。鄭曉藝對我微笑點頭,沒有太多情緒,只有吉董饒有興趣地看著我,他深邃的眼眸像是能看穿小孩的把戲,我不由得心驚,偷偷扯了扯鄭司農的衣角。他倒是很快會意,跟家人說對我一見鐘情,是他死纏爛打我才同意閃婚的。
我努力抿住雙唇憋著笑意,心裏暗嘆:不愧是影帝!
飯後,兩個男人在廚房裏洗碗,老人家被芳姨帶去休息,鄭曉藝拉著我到院子裏坐下,我自知是逃不過一道審問了。
依她而言,來之前她已經對我做了些功課,身家清白,人品無異,倒是挑不出毛病。經她這麽一提醒,我突然意識到自己不僅是跟男明星領了證,在他們家人的眼中我更是嫁入了豪門,只是我一直認為是假的所以沒有在意。
這是做背調了吧?我心裏並不暢快,臉上仍是標準笑容,像面對客戶時一樣。
她喝了一口茶,頓了一會兒,問我:“我很好奇,你喜歡司農什麽?除了他的名氣之外。”
“我並不是他的粉絲,所以不喜歡他的名氣。他這個人最吸引我的是孝順、善良、溫柔,種種這些難能可貴的品質。”這倒也不是假話。
“哦?不是粉絲?”這大概在她意料之外,她接著問:“你比司農年紀小不少,怎麽保證會一直喜歡他呢?”這句話說的,敏感如我甚至察覺到一絲故事的味道,像是鄭司農從前受過情傷。
“大姐,我跟老鄭都是慕強的人,否則他也不會看上我這張平平無奇的臉。同時我也是個顏控,雖然沒有粉絲那麽狂熱,但老鄭是美男子是個不爭的事實,除了臉蛋,我還欣賞他的演技以及他為每一個角色付出努力的樣子,無論是主角還是配角,無論是熒幕還是話劇舞臺。當然,庸俗如我也饞他的身子。”
聽到這,鄭曉藝撲哧一聲笑了出來,大抵是認可了我的回答。我正得意於平日裏寫材料鍛煉的快速反應能力,卻聽見她朝著我背後喊了一聲“司農”。我沒敢回頭,只想立刻找個地縫鉆進去。
我借口如廁離開了“案發現場”,進屋後又被吉董給逮住了。
“聽說你們做律師助理的一個月拿不到萬把塊錢,實習期甚至只有一半。集團法務部正好缺人手,不行你來集團上班得了。”
這算是老板賞飯吃,我甚至沒經思考便婉言拒絕了:“謝謝吉董,哦不,姐夫,不過我才剛踏入這一行,想先在律所鍛煉鍛煉,如果以後有去法務部學習的機會,我肯定報名!”
他像是早猜到了我的答案,倒也沒有多說。反而是我補充了一句:“姐夫,我跟老鄭結婚不想太高調,所以律所那邊還希望您能保密。”
見他點頭答應,我懸著的心才算落了地。這要是被律所的同事知道,我就更不會有好日子過了。
臨睡前,鄭司農來敲門,我立馬換好長衣長褲才開了門。
他是來道謝的,為晚飯時我的配合以及在鄭曉藝面前對他的誇讚。如此說來,我在院子裏同鄭曉藝說的話他是聽見了的,特別是那句“我也饞他的身子”。我頓時羞得無地自容,不敢看他。
看見床邊的行李箱,他問是不是沒有地方放,我說是明天出差剛收拾好的。
“出差?去哪兒?”他的語氣很是吃驚。
“象山。”
“你們至恒不是專程接娛樂圈的案子吧?”
我險些忘了面前這個男人比我大十二歲,見識多姑且不論,思維也是異常敏捷,單憑一個地名就猜出來了。我不敢多話,怕說漏嘴,於是立馬轉移話題,提到我想擬一份結婚協議書。因為不了解鄭司農的脾氣,我說起這五個字時都是小心翼翼的,沒想到他倒是一口應了,甚至當下就拿了紙筆過來。
我笑他是老古董,打開電腦準備敲字,他也笑道:“我忘了你是專業的。”
協議其實只有三點內容:
“一、甲乙雙方已婚事實不得對雙方家人及固定必要人等之外的範圍提及;
二、甲乙雙方均有在知情人群面前假扮夫妻的義務,包括但不限於言語以及必要肢體接觸(建立在互相尊重的基礎上);
三、協議期暫定為一年,如有合理必要視情況而定是否續期,一年後甲方將答應乙方一個要求(須在合理合法範圍內)。”
我本意是這種事越少人知道越好,也最好不要暴露在公眾視野被我家人知曉。第三條是鄭司農強烈要求加上的,我反對無效。也罷,協議到期後他若執意要給我些報酬,倒也無可厚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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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集私生飯騷擾顧西白的證據並不是件容易的事。酒店監控有些只保留一個月,再往之前日期的就查不到了。加上私生飯的反偵察意識也強,即使在大夏天也能把自己裹得嚴嚴實實的,怕是親媽來了都認不出。
我不得不向領導訴苦,聽了我的簡報,他只是擡了擡眼皮,問道:“我以為你們做審計工作的人都有著超乎尋常的耐心,難道是我高看你了?”
激將法?如果我還是二十出頭的年紀,大概很是受用。
見我沒有反應,他又說:“把你當年在豬圈數豬、在庫房數螺絲釘的耐力拿出來一半,這事就成了。另外,你何必糾結那些拿不到的證據,有的證據是可以……”
“私生飯跟蹤顧西白,我就跟蹤私生飯!”我腦子火速轉了轉,搶答道。我思來想去也只有這個辦法可操作性強又回報率極高。
領導得意地笑了笑,大約是覺得我孺子可教。
緊趕慢趕,總算趕上了鄭家的晚飯。我以為只是單純陪老人家吃個飯,沒想到鄭司農的大姐和姐夫都來了,我心下一驚,這……不等於官宣?
相比於我接觸過的四十多歲的女性,大姐鄭曉藝更顯精致。不知是天生麗質還是得益於新興科技,她臉上的膠原蛋白更勝一籌。大約是從商的緣故,舉手投足間也盡顯女強人的氣質。
在鄭司農的介紹下,我畢恭畢敬地喊了聲“姐姐”和“姐夫”。
老人家很是高興,大約是在清醒狀態,沒有喊我“知知”,說是以後都喊我“夏夏”。鄭曉藝對我微笑點頭,沒有太多情緒,只有吉董饒有興趣地看著我,他深邃的眼眸像是能看穿小孩的把戲,我不由得心驚,偷偷扯了扯鄭司農的衣角。他倒是很快會意,跟家人說對我一見鐘情,是他死纏爛打我才同意閃婚的。
我努力抿住雙唇憋著笑意,心裏暗嘆:不愧是影帝!
飯後,兩個男人在廚房裏洗碗,老人家被芳姨帶去休息,鄭曉藝拉著我到院子裏坐下,我自知是逃不過一道審問了。
依她而言,來之前她已經對我做了些功課,身家清白,人品無異,倒是挑不出毛病。經她這麽一提醒,我突然意識到自己不僅是跟男明星領了證,在他們家人的眼中我更是嫁入了豪門,只是我一直認為是假的所以沒有在意。
這是做背調了吧?我心裏並不暢快,臉上仍是標準笑容,像面對客戶時一樣。
她喝了一口茶,頓了一會兒,問我:“我很好奇,你喜歡司農什麽?除了他的名氣之外。”
“我並不是他的粉絲,所以不喜歡他的名氣。他這個人最吸引我的是孝順、善良、溫柔,種種這些難能可貴的品質。”這倒也不是假話。
“哦?不是粉絲?”這大概在她意料之外,她接著問:“你比司農年紀小不少,怎麽保證會一直喜歡他呢?”這句話說的,敏感如我甚至察覺到一絲故事的味道,像是鄭司農從前受過情傷。
“大姐,我跟老鄭都是慕強的人,否則他也不會看上我這張平平無奇的臉。同時我也是個顏控,雖然沒有粉絲那麽狂熱,但老鄭是美男子是個不爭的事實,除了臉蛋,我還欣賞他的演技以及他為每一個角色付出努力的樣子,無論是主角還是配角,無論是熒幕還是話劇舞臺。當然,庸俗如我也饞他的身子。”
聽到這,鄭曉藝撲哧一聲笑了出來,大抵是認可了我的回答。我正得意於平日裏寫材料鍛煉的快速反應能力,卻聽見她朝著我背後喊了一聲“司農”。我沒敢回頭,只想立刻找個地縫鉆進去。
我借口如廁離開了“案發現場”,進屋後又被吉董給逮住了。
“聽說你們做律師助理的一個月拿不到萬把塊錢,實習期甚至只有一半。集團法務部正好缺人手,不行你來集團上班得了。”
這算是老板賞飯吃,我甚至沒經思考便婉言拒絕了:“謝謝吉董,哦不,姐夫,不過我才剛踏入這一行,想先在律所鍛煉鍛煉,如果以後有去法務部學習的機會,我肯定報名!”
他像是早猜到了我的答案,倒也沒有多說。反而是我補充了一句:“姐夫,我跟老鄭結婚不想太高調,所以律所那邊還希望您能保密。”
見他點頭答應,我懸著的心才算落了地。這要是被律所的同事知道,我就更不會有好日子過了。
臨睡前,鄭司農來敲門,我立馬換好長衣長褲才開了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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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見床邊的行李箱,他問是不是沒有地方放,我說是明天出差剛收拾好的。
“出差?去哪兒?”他的語氣很是吃驚。
“象山。”
“你們至恒不是專程接娛樂圈的案子吧?”
我險些忘了面前這個男人比我大十二歲,見識多姑且不論,思維也是異常敏捷,單憑一個地名就猜出來了。我不敢多話,怕說漏嘴,於是立馬轉移話題,提到我想擬一份結婚協議書。因為不了解鄭司農的脾氣,我說起這五個字時都是小心翼翼的,沒想到他倒是一口應了,甚至當下就拿了紙筆過來。
我笑他是老古董,打開電腦準備敲字,他也笑道:“我忘了你是專業的。”
協議其實只有三點內容:
“一、甲乙雙方已婚事實不得對雙方家人及固定必要人等之外的範圍提及;
二、甲乙雙方均有在知情人群面前假扮夫妻的義務,包括但不限於言語以及必要肢體接觸(建立在互相尊重的基礎上);
三、協議期暫定為一年,如有合理必要視情況而定是否續期,一年後甲方將答應乙方一個要求(須在合理合法範圍內)。”
我本意是這種事越少人知道越好,也最好不要暴露在公眾視野被我家人知曉。第三條是鄭司農強烈要求加上的,我反對無效。也罷,協議到期後他若執意要給我些報酬,倒也無可厚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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